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阳光工程”招生工作要求,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推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和艺术类招生。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三条学院的全称和性质
1.学院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1314)
2.学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号
3.学校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水平:大专
5.学制:三年。
6.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院简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漳州职业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90所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顺利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优秀评估;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2010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014年5月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具体计划为准。
第四章专业准入条件
第六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执行。
第七条性别比例不限。
第八条各专业考生无需参加英语口语考试。
第九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招生工作在高校招生督导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学院招收新生的原则是:以各省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志愿待遇申请:优先考虑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的确定方法:专业(类别)根据考生意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如遇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不合格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专业志愿者是没有年级差异的。录取时,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其中,福建省的录取原则为
按省物价局标准,生均年学费6000元,其中艺术类专业生均年学费7200元。详见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费退还应严格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闽价费[2005]435号《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奖助标准
为确保不会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和规范“勤工助学、以贷为主、奖、助、贷、补”的工作制度。目前,大学生资助的形式主要有:
“奖项”-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高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学院学术进步奖学金300元/人。
“帮助”——勤工俭学
学院的勤工俭学工作包括校内工作和校外工作。按照“贫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的原则,通过诚实劳动,让学生在获得报酬的同时锻炼自己的才能。
“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充”——国家奖学金
高校困难补助是国家补助。国家助学金是对约20%的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按每年10个月计算发放。其中,约5%的特困生每月补助至400元,约15%的贫困生每月补助至250元。
大学生医疗保险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费用为每人每学年42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360元。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七章其他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通知:
1.被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以发送录取通知书的方式通知。
2.考生可在各省相关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新生注册的有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会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资格。
2.学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注册,也未向学校提交书面延期注册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历证书
考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毕业后颁发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毕业证。
第十七条联系信息
去做吧。电话:0596-2660582和2660766。
监督投诉电话:0596-2660129
学院网站:http://new.fjzzy.org/
高校招生网站:http://zs.fjzzy.org/
学院地址:福建漳州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363000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招生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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