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Xi安创新学院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第一条学院名称:延安大学Xi创新学院
第二条高等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683
第三条学院地址:陕西省Xi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五条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的考生,外语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
第七条院校预留计划为弹性指标,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报考我院的生源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的1%。
第八条根据省级招生计划和考生投档比例确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九条。根据进入档案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个选择不满足,会考虑第二个选择,以此类推。
第十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进入录取档案。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受到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满录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失衡,经与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专业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其他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文史类学费:1万元/学年;
理工科和外语学费:12000元/学年;
艺术学费:15000元/学年。
住宿费:900或1200元/学年。
收费如有调整,按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次招生咨询:
电话:029-83113022 83113080
网址:http://www.xacx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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