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顺利招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理工学院。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慧西路12号。
第六条学院是省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校65年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汽车与物流学院、化工与纺织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65个高职(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5年,我院51个专业计划在9个省市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数据为准,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督导室、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院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
第十二条外语:为方便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言学生,不考英语口语。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1。按照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商务英语高分者优先。其他学科高分者优先。(3)优先照顾加分考生(学科竞赛获奖者、发明创造获奖者、文化体育特长生等)。).2.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录且与志愿相近的专业或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3.教育部批准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规则请参考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或登陆我院招生网站。
第十五条高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章收费和奖学金办法
第十六条(一)学费:每个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650元。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七条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Nat
第十八条联系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33152165。QQ咨询:4000298112。电子邮箱:SXPIZSB@163。COM .院校网站: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站:http://zsw.sxpi.edu.cn/.
第七章其他说明
第十九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擅自延期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新生应当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完成学业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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