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2.校区:长安校区:Xi长安西大街558号雁塔校区:Xi长安南路300号
三、学校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招生:见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外语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语言不限。
8.男女生比例:公安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15%,不限其他专业男女生。
九。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专业按1998号文件执行。教育部大学生司、司法部法律教育司[2003]16号。
X.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备案比例:备案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确定投档比例。
3、专业安排方法:
(1)录取以“自愿清场”为原则。
(2)在投档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其专业意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不满意的专业由已投档的其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换算成百分比后,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10060%,文化课成绩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Xi。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学生的不均衡情况。
十二、学费: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法学类专业待定,其他本科专业3500元/年。
十三。联系信息:
长安校区:Xi市长安西大街558号,邮编:710122电话号码:029-88182275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Xi长安南路300号,邮编:710063电话:029-85388805传真:029-85385730。
电子邮件:xfdzjc@126.com学校网站:http://www.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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