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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5招生章程

2024-03-16 16:26:05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代码:14031

第四条学院地址:Xi红庙坡永安路1号

Xi安经纬新区(教学区)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学院性质: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院根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省份、分专业制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入学考试

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第四章记录

第十条我院录取考生时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意愿,我院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的考生,录取第一志愿未满的考生,以此类推。接受无年级差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要求。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成绩为准。在实际考试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别。所有被投档的考生按实际考试成绩排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成绩达不到任一专业要求但受到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达不到专业要求的,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我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时,往届学生和应届学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学业后,考试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加盖学院名称。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烹饪技术类:7800元/学年

旅游管理类:6800元/学年

酒店管理类:6800元/学年

食品类:6800元/学年

餐饮管理类:6800元/学年

第十八条我院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以上收费标准,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的最终审批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的德、智、体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退回原地区和单位。

第二十一条我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29-85233107 13572114227

邮寄地址:Xi市红庙坡永安路1号

邮政编码:710016

网址:www.sntcc.cn

电子邮件:yupeng-0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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