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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24-03-16 21:34:48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2015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的办学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GB代码:14029。

2.学校地址:Xi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三、办学水平:三年学制的高职教育。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动词(verb的缩写)隶属关系:陕西省教育厅

六、招生专业

航空服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英语、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金融保险、资产评估与管理、物业管理、物业设施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投资与财务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监理、材料工程技术、公共事务管理、人力。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7.外语:所有专业不限外语。

八、男女生录取比例: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X.录取规则

1.我校实行“学院主管、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承认各省文科统考或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收除手风琴、电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巴松管、打击乐、古琴、扬琴、三弦、阮、民乐打击乐、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吉他以外的考生。

3.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优惠政策。

4.专业安排与录取: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接受各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意,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有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是根据其录取意愿从高到低;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受到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XI。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收费规定,音乐表演、电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航空服务学费为7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5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标准

每学年每个学生900元。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类型: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将授予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1.新生正式入学后会进行一次复试和体检。凡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2.所有新生都将生活和学习。

十五。联系信息

1.招生电话:029-81896100

2.招生监督电话:029-81896180

3.学院网站:http://www.snbcedu.cn

4.招生传真:029-81896100

5.电子邮件:joe109@126.com

6.邮寄地址:Xi市长安区国都北街41号

7.邮政编码: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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