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障我校顺利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和招生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充分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面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Xi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12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Xi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四条学院成立22年来,坚持以学生为本,着力构建城市建设功能群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以改革促发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与国内外上百家校企合作单位实现了深度校企合作和资源共享,形成了“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课堂与实践基地对接”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模式。城建生通过优质的理论教育体系资源和企业常驻高管,培养学生一流的职业素质;准军事化管理打造学生的优秀品质,让我院毕业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极具竞争力。学院下设建筑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交通与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城市媒体与艺术学院五个院系.它提供50多个专业,有超过11,000名学生。学校位于Xi南郊的大学园区,占地530多亩。学校先后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会议地点:陕西省Xi市长安区东大温泉大道002号,邮编710114。
学校网站:http://www.xacsjsedu.com
招生咨询电话:400-969-1993
传真:029-82039524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分省、分专业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经教育部审批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不同省份和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考生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格检查》
为指导”的实施。
第八条我院空乘与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方向)录取条件及要求:
1.不超过22岁;身高:女164-172 cm,男174-182cm;裸眼视力不低于0.5(表C);体重(kg) 男:身高(cm)-100女:身高(cm)-105
2.五官端正,相貌端正,身材匀称,发音清晰;
3.无髋关节疾病或畸形,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长期无法治愈的皮肤疮癣,无慢性胃肠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精神疾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无肺结核、斜视或色盲。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应当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的录取规定
第六章困难学生奖励、奖学金贷款和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学院在获得政府年度财政支持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助学金和奖励。配合国家有关政策,形成了奖、贷、助相结合的学生奖励和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困难补助2500元/人年;
特困补助3500元/人年;
第十六条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认定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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