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渭南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现予发布:
一、学校概况
渭南师范学院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是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现拥有6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7600余人。
校训:务实,和而不同。
校风:每天奋斗,每天快乐。
学校代码:10723
学校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街中段
邮政编码:714099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渭南师范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向社会公布。
第三,录取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四。入学程序
1.2015年,学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意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的同时,省(市、区)高招办按照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将报考我校的学生作为第一志愿投档。预留计划的使用是根据各省的档案模拟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后用于生源好的相关专业。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前提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对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省级招考委有关文件执行。在生源计划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我校也可以接受调剂考生。
3.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志愿清零方式确定,即各专业先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直至达到满分。最后,对未确定专业、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不合格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甘肃、辽宁、黑龙江、安徽(舞蹈、编导)、江西(音乐、编导)、湖南(音乐、舞蹈、编导)外,其他省份均承认由本省组织招生。
(1)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填写《专业课合格证》,并将专业成绩通知各省(区)招办和考生本人。
(2)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分配和录取原则是: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线,按照专业志愿清零方式,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选拔。
(3)以上录取原则与省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以省文件为准。
动词(verb的缩写)外语要求
我们学校不限外语。大学英语在大一新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中开设。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道。
第六,男女学生的比例
学校对考生一视同仁,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七、入院体检标准
基于0755-79
2.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招生问题请直接联系我们招生办,否则学校不承担任何问题。
3.章程与考生所在省(市、区)不一致的,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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