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教职工666人,专任教师365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有16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有158人。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名师9名,自治区级教学专家3名,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食品、纺织、石油、煤化工、机电、机械制造等行业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培训基地有13个。目前在校学生17000人。
一、录取规则
1.(1)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入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考虑数学、理科、语文高分考生,文科考生优先考虑语文、数学、英语高分考生;(3)如果不能满足全部志愿,服从调剂的,由院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2.各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录取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3.考生无外语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5.落实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增(减)分备案的政策和原则。
第二,监督管理
学院成立了由教师、学生代表、企业校友组成的招生委员会监督招生工作,并在招生现场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毕业、就业和继续教育
1.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加强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与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中泰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柯美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三一重工、湖北宜化等大型企业建立了三一学院、天润学院等12所合作院校。近年来,每年毕业生近4000人,就业率在自治区高校中名列前茅。
2.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入学考试,符合条件者可升本科学习,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第一批高职院校(专科)填报我院及代码(5020)。
5.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以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发放就业登记卡。工作落实后,以账号《报到证》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
第四,奖励和援助措施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fi 4000元/年
2015年招生章程:新疆轻工业学院招生计划
东华大学2009年免试生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推荐生招生。
吉林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2009年免试生招生简章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沈阳化工学院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