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可知,核工程类专业属于工学门类,包括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工程物理、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等4个专业,以下是具体专业名单一览表:
其中特设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序 号 | 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修业年限 |
1 | 工学 | 核工程类 | 082201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工学 | 四年 |
2 | 工学 | 核工程类 | 082202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工学 | 四年 |
3 | 工学 | 核工程类 | 082203 | 工程物理 | 工学 | 四年 |
4 | 工学 | 核工程类 | 082204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工学 | 四年 |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简介:
核心知识领域:原子核物理、核反应堆物理、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核电厂系统与运行、辐射探测及核信息处理、核电子学、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简介: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辐射防护、辐射安全评价、核废料与退役核设施处置、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辐射监测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毕业生掌握辐射监测、辐射防护、辐射安全评价、核安全评价、辐射污染防治等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与辐射防护、核设施安全以及环境工程相关的评价、研究、管理工作的能力。
核心知识领域:原子核物理、核辐射探测学、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工程原理、核技术应用、核信息获取与处理。
工程物理专业简介: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简介: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核科技工业发展需要而开设的学科,能培养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及相近专业领域从事科研、设计、生产、应用和管理等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核燃料循环概论、同位素分离原理、化工原理、核燃料后处理及核废物处置、 核材料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