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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应用经济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第四轮)

2022-07-14 18:27:30

全国应用经济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第四轮)
2017年底,教育部公布了第四轮全国应用经济学学科评估结果,由于第五轮还未公布(预计2022年会公布,本文会及时更新),所以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比较准确权威的学科排名,比较不错的大学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四轮应用经济学学科评估排名


本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
110001北京大学A+
210002中国人民大学A+
310034中央财经大学A+
4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A
510173东北财经大学A
610272上海财经大学A
710384厦门大学A
810003清华大学A-
910055南开大学A-
1010246复旦大学A-
1110421江西财经大学A-
1210422山东大学A-
13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A-
1410651西南财经大学A-
1510698西安交通大学A-
1610004北京交通大学B+
17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B+
1810070天津财经大学B+
1910140辽宁大学B+
2010183吉林大学B+
2110284南京大学B+
2210286东南大学B+
2310335浙江大学B+
2410353浙江工商大学B+
2510456山东财经大学B+
2610486武汉大学B+
2710487华中科技大学B+
2810532湖南大学B+
2910558中山大学B+
3010559暨南大学B+
3111482浙江财经大学B+
3210007北京理工大学B
3310011北京工商大学B
3410125山西财经大学B
3510141大连理工大学B
3610247同济大学B
3710269华东师范大学B
381027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B
3910280上海大学B
4010327南京财经大学B
4110357安徽大学B
4210423中国海洋大学B
4310497武汉理工大学B
4410593广西大学B
4510611重庆大学B
4610689云南财经大学B
4710200东北师范大学B-
4810240哈尔滨商业大学B-
4910251华东理工大学B-
5010285苏州大学B-
5110319南京师范大学B-
5210337浙江工业大学B-
5310378安徽财经大学B-
5410385华侨大学B-
5510475河南大学B-
5610491中国地质大学B-
5710534湖南科技大学B-
5810610四川大学B-
5910730兰州大学B-
6011799重庆工商大学B-
611184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B-
6290026军事经济学院B-
6310027北京师范大学C+
6410207吉林财经大学C+
6510403南昌大学C+
6610427济南大学C+
6710459郑州大学C+
681048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C+
6910511华中师范大学C+
7010536长沙理工大学C+
7110574华南师范大学C+
7210592广东财经大学C+
7310697西北大学C+
7410766新疆财经大学C+
7511560西安财经学院C+
7611646宁波大学C+
7711832河北经贸大学C+
7810008北京科技大学C
7910075河北大学C
8010126内蒙古大学C
8110270上海师范大学C
8210276华东政法大学C
8310290中国矿业大学C
8410295江南大学C
8510299江苏大学C
8610320江苏师范大学C
8710338浙江理工大学C
8810433山东理工大学C
8910589海南大学C
9010652西南政法大学C
9110656西南民族大学C
9210671贵州财经大学C
9310673云南大学C
9410741兰州财经大学C
9511287南京审计大学C
9611414中国石油大学C
9710052中央民族大学C-
9810053中国政法大学C-
9910058天津工业大学C-
10010069天津商业大学C-
10110139内蒙古财经大学C-
10210360安徽工业大学C-
10310602广西师范大学C-
10410657贵州大学C-
10510681云南师范大学C-
10610718陕西师范大学C-
10710759石河子大学C-
10811664西安邮电大学C-


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